拒付赡养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听过华人歌手任贤齐《伤心太平洋》这首歌吗?里面有一段朗朗上口的歌词: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茫茫人海,狂风暴雨。离婚的男男女女们,即使已经走过痛苦的协商阶段,拿到一纸离婚判决书,依然可能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所谓有钱的人就可以任性,这句话您认为有道理吗?假设法官判定由有固定收入的那一方,来支付前配偶赡养费,但有人就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打算拒付赡养费,或是付的心不甘情不愿,拖拖拉拉的,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美国离婚赡养费

一般来说,经过法院既定程序办理离婚的夫妻,在配偶赡养费议题上再怎么谈不拢,经过最终审判,也不得不跟着法律走。按理来说,一方必须依照法官裁定的判决,如实支付另一方赡养费。可惜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奉公守法,拖欠赡养费的人大有所在。

被积欠赡养费的那一方,想落实拿到钱,得自己想方设法,或咨询一位加州离婚律师,寻求法律上的帮助。一切的难题在于,执行支付判决令,并非法院本身的义务,而是当事人自身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透过律师,在取得法院的判决之后,向法官申请征收对方的银行账户 Levy bank accounts,或拦截退税 Intercept tax refunds。

假若您的前配偶是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却拒付赡养费,要想每月固定拿到这笔钱,最好的作法,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薪。

薪水扣押的程序

强制执行扣薪,又称作薪水扣押 Garnishment of wages,或收入预扣 Income Withholding,是一种强制扣缴雇员部分薪水,来缴纳欠债的法律程序,适用于各类的欠债形式,也包括家事法中的配偶赡养费欠款。

在加州,原则上薪水扣押有三项基本步骤。首先,向法庭提交一系列文件,列明具体的扣薪请求,通常需要附上法官签发的命令或生效的判决书。然后,将上述文件提交给政府机关(SDU),同时收款的一方需开通账户,以便接收拨付款项。最后,向对方的雇主发函,并附上上述文件,雇主即可着手协助扣薪事宜。

经上述法定程序,法官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将法院命令送达至雇主手上。雇主有十天的时间可进行公司内部行政程序,准备在下次发薪日起代扣赡养费。

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雇主收到来自法院的薪水扣押命令,必须严肃看待这件事,否则违抗法院命令,可能会被当事人一状告上法院。假设雇主确实收到通知,罔顾法律,所扣的金额比该扣的数字还要少,此时员工忽然离职,找不到人,那么雇主可能必须自行负担之前少扣的部份。

由此可见,雇主有义务配合执法,收到申请扣薪的公文后,必须履行扣缴程序,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

当然法律也同时给予每一方平等的权利为自己发声抗辩。对方若有充份的理由不让扣薪,可以在收到强制执行扣薪命令十天内,提出豁免申请。您被正式通知对方申请豁免时,亦有十天的期限可以提出抗辩,在那之前雇主不需进行扣薪的动作。

结论

《伤心太平洋》的歌词还有下文:一波还来不及,一波早就过去,一生一世,如梦初醒。人生许多难缠的问题,依然会有对应之策,困难总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