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遗产继承法程序复杂,时而牵涉高额遗产税、法律成本。
房产继承
有人认为,遗产中最大的一块,是如何继承房产,以及谁拥有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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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 tenancies 联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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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ancies in common 分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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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ancies in partnership 合伙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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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ty property 夫妻共有财产
在一般情况下,假设房产是以 joint tenancy 方式登记在两人或多人名下,这代表所有权人彼此拥有继承权。
假设房产是以 tenants in common 方式登记,每位所有权人持有该财产的不同份额,
至于 tenancies in partnership,通常合伙人会签署合伙合同,
另一方面,community property 一般是指已婚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产。
生前信托及遗嘱的好处
为了避免冗长的法院遗产认证,或后代子孙之间发生遗产纠纷,
除了生前信托之外,遗嘱也不可或缺:
- 若有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事先透过遗嘱指定由谁来担任监护人,
并可安排第二、第三人顺位。 -
负责管教孩子和负责执行遗嘱的可为同一人,也可指定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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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疏忽或其它因素,未将某些财产转入信托中,
遗嘱可注明指定将这些财产转入信托。 -
个人所有物品,如字画、珠宝、古董,或宠物、收藏品等,
可透过遗嘱交给欲遗赠的人。
遗嘱中,必须指定一名执行者 (executor) 为立遗嘱人分配及管理遗产。遗嘱执行者,或是生前信托受托人,
如若没有事先设立信托,只是作了遗嘱,
结论
事实上,遗嘱或信托皆可以保密的方式设立,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刘美芳律师事务所Castleton Law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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