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莫名遭解聘,歧視偏見眾紛紜

2016年初,雅虎公司前編輯葛瑞格里安德森(Gregory Anderson)向法院提交訴狀,聲稱他遭受到針對男性員工的性別歧視,因此被雅虎非法解僱。他還質疑雅虎並未遵照加州及聯邦法律以合法的方式大量解聘員工。

約莫一年多以前,有六百多名雅虎員工因未通過 Quarterly Performance Review (季度考核績效報告,簡稱QPR) 而陸續遭解僱,安德森就是被解僱的多位員工其中之一。

他向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提交訴狀,指稱 QPR考核方式並不透明化,員工無從得知考核分數從何而來,而誰將是最後決策者,如此可能會縱容某些主管以個人喜好或偏見,來做出續聘或止聘之決定。

安德森質疑他被解僱的理由並不單純。自他2010年任職以來,他的表現一向是被肯定的,甚至還曾得到晉陞加薪。然而自從他在2014年獲選參加密西根大學一項新聞業者講習會,因此於暑期向公司請假,一切就變了樣。他確信已獲得時任的女主管凱西薩維特准假,但在同年十一月份當他還在參加講習會之際,他卻接獲考績不佳的通知,當時即遭解僱。

就此,安德森聲稱遭受針對男性員工的性別歧視。他認為他有幾位女性主管,包括凱西薩維特在內,其實偏好聘用或提攜女性員工。這些主管大可濫用QPR模糊不公的考核方式藉故解雇任何人。

有關安德森指控雅虎利用QPR大量非法解聘員工這一點原則上根據加州勞工法規定,任何公司在過去十二個月以來擁有超過七十五名員工,同一工作地點三十天內若解聘超過五十名正式員工,雇主必須在至少六十天前盡到書面告知的責任。

假設雇主並未作到,經法院判決,可能必須償還員工六十天以來所損失的薪資收入,或原應享有的員工福利,例如因為失去健保而必須自行給付的醫療費用。雇主拒付,有可能被處每日五百美元的行政罰鍰金(Civil Penalty)。被非法資遣的員工,可向雇主提出民事訴訟,若勝訴還可向法庭申請由雇主為其支付律師費。

安德森認為他的主管違反公平就業機會法令規定,對他有性別上的歧視,此事並未空穴來風。他的女主管凱西薩維特雖現已離職,但據傳自她上任三年以來,女性高階經理比例由原先的20%瞬增至80%,她公然鼓勵聘用女性員工,並且大量解僱或降職男性員工。

安德森可在法定追溯期間向政府相關單位提出申訴,可經由其批准後,再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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