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财产继承权,后悔莫及?

宝老先生丧偶多年,深知遗产规划的重要性,他早早就立好遗嘱和生前信托,把七成的财产留给大儿子宝贵,剩余三成则留给小女儿宝圆。这一子一女,老父亲都十分疼爱,但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宝圆可以靠丈夫过日子,而宝贵有家要养,日后也会照顾妹妹,如此安排可以说是妥妥贴贴的。

年初,老父亲因病辞世,遗产也将按照程序,过继给两个孩子。然而,千算万算,没算到宝圆在父亲过世后,会立刻和丈夫提出离婚。小夫妻关系早已破裂,碍于宝圆不想让娘家人失望,拖到父亲走后,才正式离开丈夫。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宝圆继承遗产,虽这属于她的个人资产,但丈夫肯定会以此为藉口,找她的麻烦。

他们的房子是租来的,夫妻没有什么共同存款,丈夫唯有抢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才能争取让宝圆支付孩子们的生活费。提起这件事,宝圆就有气,夫妻决裂的理由,其中之一就是丈夫失业赋闲在家许久。宝圆刻意隐瞒,以免老父亲盛怒之下,连那三成的财产都给哥哥宝贵,然后再要求宝圆离婚,搬回老家给哥哥养。

宝圆和宝贵虽为兄妹,但许多观念都不对盘,宝圆不想把自己的苦恼告诉哥哥,因为她只会得到责骂,而非安慰。最后,宝圆摸索到一个法子,她要放弃继承,改由两个女儿成为外公的遗产继承人,再让孩子们亲自告诉法官,她们要和妈妈住在一起。如此一来,前夫什么也拿不到。

可惜,宝圆这步棋走错了,哥哥宝贵竟然向遗产法院提出诉求,两个外甥女至多只能继承百分之十五的遗产,其余的百分之十五则由舅舅宝贵本人继承。宝圆简直气疯了,只怪她为了省钱,没有咨询律师,也没把信托内容看清楚,就递交给法院一份不可撤销的放弃继承文件。宝圆立刻向法院提出抗议,却遭到驳回,怎会如此呢?

放弃继承权益

根据美国加州遗产继承法,放弃遗产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或受益人自主拒绝接受遗产。此一决定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包括税务影响、债务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例如继承人认为别的家庭成员或受益人更值得,或更需要继承遗产。

如果确定要放弃继承权益,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九个月内,或继承权不可撤销之日起九个月内提出相关声明。该不可撤销的放弃继承声明书(irrevocable disclaimer),须以书面形式,由放弃继承权人签署,并说明放弃继承权的理由。最后,必须提交给遗嘱认证法院,并向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提供副本。

遗产继承顺序

一旦有人放弃继承权,接下来的遗产继承顺序,将根据遗嘱、生前信托、或无遗嘱继承法,转移给下一位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宝圆签下disclaimer的那一刻,等同失去支配遗产的权益。基于老父亲信托的规定,宝圆的女儿们充其量只能拿到百分之十五的遗产,其余的百分之十五,其继承权属于舅舅宝贵所有。

为了避免造成下一代的困扰,在设立信托时,应明确将抛弃继承权的规定,也写入信托当中。继承人在正式放弃继承之前,应先了解,收益对象是否会因此重新洗牌。

结论

立遗嘱和生前信托,文件条款相对复杂,需要谨慎的琢磨,才不会造成日后无法预期的后遗症。遗产继承纠纷请咨询刘美芳律师,您最能信赖的美国加州遗产律师

常见问题 FAQ

1.什么是放弃遗产继承权(Disclaimer)?

放弃遗产继承权(Disclaimer)是指继承人或受益人依法自愿拒绝接受遗产。根据加州法律,放弃后视同该继承人从未取得该项遗产,其继承权益将依照遗嘱、生前信托或法律规定,转由下一顺位受益人继承。

2.加州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继承人签署不可撤销的放弃继承声明(Irrevocable Disclaimer)。一般应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九个月内,或继承权确定后九个月内完成,并将文件提交给相关遗产管理人或遗嘱认证法院。

3.放弃继承后,遗产一定会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吗?

答: 不一定。遗产最终由谁继承,取决于遗嘱、生前信托或加州继承法的规定。

4.放弃遗产继承权后还能反悔吗?

一般不能。加州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放弃继承声明属于不可撤销(Irrevocable)的法律文件。一旦正式签署并生效,继承人通常无法撤回决定,因此签署前应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并咨询专业遗产律师。

5.为什么设立遗嘱或生前信托时,应提前规划放弃继承的情况?

一旦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可能发生变化,甚至改变原本的受益人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