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有一位客户,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虽然妻子向他提出离婚,但他自认俩人之间的关系尚且有修复的机会,能否请求法官,强制妻子和他一起参加婚姻心理咨商?
很遗憾的,由于加州认同 No Fault 无过错离婚,只要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提出离婚,无论理由为何,都能照着法律程序继续往下进行,无需得到对方的首肯。再加上,法官并没有强制夫妻共同参加婚姻咨商的权限。在离婚官司谈判的过程当中,倘若针对离婚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等议题有任何争议,无法得到解决,只会使得离婚案件遥遥无期的拖下去,此时法官能做的,就是强制夫妻参加一种离婚调解会议。
在加州,此类型的调解会议属于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的一种。有些法院乐于提供自付费用的加州家庭法调解师名单,双方当事人可以共选一位调解师(mediator),居中调解那些谈不拢、搞不定的离婚条件。自付的调解师以钟点计费,当事人通常需要各自支付一半的费用。
至于律所客户所提到的婚姻心理咨商,真的有帮助吗?濒临离婚或分居的人,除了邀约伴侣共同咨询一位拥有合法执照的心理治疗师,也可以求助于身边亲友、长辈、乃至宗教团体例如教会,藉由他们的温馨开导,来尝试挽回这段摇摇欲坠的婚姻。
正所谓旁观者清,有时透过婚姻咨商,可以让夫妻更加了解彼此,打开心结。此外,心理咨商的核心价值在于,让彼此真正了解对方的立场、感受与想法,而不是仅仅依赖既有的情绪来断定是非。夫妻间的沟通往往容易陷入情绪对立,而透过咨商的引导,可以帮助双方更理性地看待问题,并寻找有效的解决方式。
治疗师也可以实行一种最新的谘商模式,称为 Discernment Counseling ,其目的并非在于改善夫妻之间的关系,而是在谘商过程中帮助当事人考虑清楚,这段婚姻是否值得努力经营下去。例如夫妻之间真的是水火不容,甚至长期施予严重的言语暴力,使得另一半变得既悲观又无助,纵使经由旁人的好言相劝,也无法改变对方。此时放开手,也许对夫妻各一方,或对孩子来说,会是一种比较好的选项。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离了婚,也未必会因此得到幸福。换一个新对象,如若只是换汤不换药,没有经常去省思、修正自己,而总是纵容老我,忽略配偶的感受,那么期待用离婚斩断一切,然后从头再来的人,可能会对其结果大失所望。
实际上,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大多数人都会经历一种失落的感受。这不仅仅是对伴侣关系的结束感到悲伤,更是对过往投入的情感、回忆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感到焦虑。在这个转折期,心理咨商可以帮助个体理解自己的情绪,调适内心状态,并协助建立新的生活目标,使个人能够更健康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婚姻心理咨商,诚如离婚调解会议,若是可以帮助一对怨偶打开心胸,跳出旧框架,用一个崭新的样貌去呈现自己,或从另一个观点去审视对方,那么确实值得一试。
关于离婚注意事项,或离婚诉讼程序,请咨询一位美国离婚律师。
*感谢 Kenneth Wang 王子健教授提供心理咨商意見 ~ 王子健教授是加州的持照心理師,擁有賓州州立大學諮商心理學博士學位,現任富勒神學院臨床心理系教授,負責培訓與督導心理學博士生,並曾於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與台灣國立東華大學擔任心理諮商工作,累積豐富的臨床與跨文化經驗。他專精於婚姻與親密關係、人際溝通、焦慮壓力、自我認同與文化適應,特別關注完美主義對個人及家庭的影響。在婚姻與伴侶諮商中,他致力於幫助伴侶理解彼此的差異,無論是思考方式、溝通習慣,還是文化背景,並協助他們找到共鳴與平衡。他精通中英文,確保來訪者能在最自在的語言環境中坦然表達內心想法。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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