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離婚基本程序這幾件事非知不可

近期遇到一位客戶遇上婚變,急著想在加州離婚,卻不曉得離婚的程序,為了離婚這檔事心亂如麻。我認為加州離婚看似複雜,但也可以化繁為簡,心如明鏡。在美國生活實屬不易,如果您想更加了解加州離婚程序,請參考以下要點: 

加州離婚財產

加州離婚程序 

首先您需要符合加州居民的先決條件,才可以向您居住地方的法院提出申請,於法院立案後,才能開始執行送達離婚傳票的動作。加州規定離婚程序中需批露彼此的資產負債狀況。倘若某些資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對方依然可能擁有分配權。即使您已和配偶私下談好離婚條件,最好讓一切公開透明化,保護自身權益。一方若想隱蔽資產,加州離婚程序允許兩造皆有採取離婚搜證、調查動作的權力。 

加州離婚財產分配和分割 

加州採取夫妻共同財產制,婚內的收入通常一半屬於配偶所有。負擔生計的那一方出外奔波工作,配偶賦閒在家,倆人離婚時配偶卻可以拿到一半的婚內共同財產。這種制度看似不公,實質是為了保護經濟弱勢者,況且負責家務的那一方,在婚姻上確實也有所貢獻。話說回來,離婚當事人如何捍衛自身資產?如何界定婚內財產分配和分割 ? 到底屬於共同或個別所有,不需平分?請諮詢一位專業的加州離婚律師

加州離婚財產

加州離婚訴訟時間 

加州辦離婚,即使您和配偶之間已達成共識,最快要在送達離婚傳票或被訟人應訴六個月後,法院才能判定婚姻關係終止。若有爭議,離婚訴訟時間可能較為曠日累時。急著再婚的人,可以在滿六個月後申請恢復單身(bifurcation),同時繼續和對方纏鬥離婚訴訟。在加州離婚,面對各種離婚爭議,若是僵持不下,例如配偶贍養費、子女撫養權、離婚財產分割等等,這樣的離婚官司可能打上好幾年的時間都不一定。相對的, 離婚訴訟時間可能比協議離婚還要漫長許多。 

加州離婚要準備什麼 

加州離婚,為了草擬離婚協議書,彼此交換資產負債表是有必要的。離婚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年度報稅表、銀行對帳單、房產現值估價、信用卡對帳單、生活支出明細表等等各類訊息。開公司的人,可能會被要求提供財務報表、損益表、股權結構等等。但這些並非全然由離婚當事人自發提供,有時需經由離婚律師採取一番搜證的程序,才得以水落石出。 

 結論 

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離婚若能達到好的共識,以上提及的加州離婚程序有部份是可以避免的。若選擇堅持己見,也只能透過法律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