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送达传票的关键要点

美国民事诉讼法浩如烟海,这次我们来谈谈民事诉讼流程当中送达传票( Civil Summons )的问题。送达传票,听起来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动作,但实际上它是整起诉讼案件中的第一个关键环节。只要没有送达,或送达的方式有争议,整个诉讼程序就无法正式启动,或可能遭到挑战。

什么是传票

民事送达传票是在诉讼中使用的法律文件,目的在于正式通知被告,有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已经在法院立案,并要求被告提供书面响应。被告收到传票后,通常需要在特定的期限内响应原告,一般民事法院规定的期限是三十天,而联邦法院的期限只有二十一天。如果法院位处加州,被告可以委托加州民事诉讼律师代为回应。

送达方式

有许多送达方式,可以透过付费由专人亲手交给被告本人,这位专人可以是一位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或是法警。若是被告刻意迥避不见,或是怎么样都找不到被告本人,该如何合法送达传票?有一种替代送达Substituted Service的方式,意指经过几次的尝试都徒劳无功,送达人可以在被告居所将传票交给一位年满18岁的被告家人,告知此人文件的性质,随后邮寄一份。另外,也可以经由邮寄送达,或经由登报送达,或经由其他的法定方式完成送达。送达的步骤完成后,需要填写一份证明书Proof of Servie标明时间、地点等等讯息,用来证明传票以及相关的诉状文件已经合法地送达给对方。

传票本身通常列有以下信息:

  • 案件的法院名称和案号
  •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或公司名
  • 法院的地点
  • 要求被告出庭或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响应
  • 诉状提交法院的日期

不当送达的后果

不当的送达方式,可能会导致案件被耽搁、延误、甚至撤销,所以送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将法律文件送达对方手中是最基本的要求,要维护对方当事人的知情权,这样他们的诉讼权利才得以保障。但法庭本身并不负责传票送达,一切都要靠当事人设法完成任务,法庭只是审查送达的合法性。

如何挑战传票送达的合法度

传票的送达何以遭到挑战?首先,被告当事人如果发现传票上面的名字拼写方式并不正确,可以拒绝接受传票,但逃得了一时,逃不了永远,一旦原告修正了错误,依然可以继续尝试送达,顶多只是让被告当事人多给自己拖延了一点时间。

再来,就是送达的方式有瑕疵。例如谎称已经交给本人,其实是将传票丢在门口、邮筒、或车子挡风玻璃上。被告当事人提出抗议,法官可以命令原告重新送达,时间上的一来一回可能会影响案件进行的速度,或带给被告脱产的机会。

结论

美国法院传票的送达可不轻松,特别是有时候对方当事人为了逃避诉讼,听到风声后往往东躲西藏,拒不开门。这时送达员需要周密安排,各显神通,用各种办法将文件合法送达给对方。民事送达传票的这个步骤可能相对顺利,也可能会遭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最好咨询一位民事诉讼律师,以确保遵守适用法律,顺利迈入正式的诉讼程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