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恶邻居,以恶止恶管用吗?

摘自一则台湾新闻,某名医与邻居因停车问题屡次发生争执,后来该邻居于社区停车场超速驾驶,差点撞到医生娘,新仇加上旧恨,名医盛怒之下,冲到邻居家兴师问罪。起初邻居拒绝开门回应,名医气的猛力拍打狠踹大门,邻居开门查看,这一开战火即发,两人相互叫骂,扭打成一团。此刻,邻居年仅十三岁的儿子好心出来劝架,想拉开两个大人,却遭到名医不慎殴伤头部。

架打完了,也未能解决两人之间的矛盾。邻居针对住家大门毁坏以及儿子被殴打这两件事,向法院提告。但由于名医和邻居两人皆有过错,分别被法官判处五个月和四个月徒刑。遗憾的,是两人都有高学历,在社会上有头有脸,一个是博士,另一个是硕士,却未能在第一时间作出理性沟通,导致两败俱伤的惨烈后果。

私人滋扰诉讼

在美国加州,邻里之间的纠纷,如果无法和平解决,可以透过民事诉讼求得一个公道。此类诉讼往往被归纳为私人滋扰(private nuisance),冲突点除了停车纠纷,也可能包括制造噪音、囤积杂物、占用公共空间、大量饲养动物、或种植的树木过高,影响日照权,各种千奇百怪的理由。例如,曾有住户抗议,邻居饲养了好几条凶猛的杜宾犬,即使对方辩称,这些「宠物」都关在铁笼中,不至于威胁住户的人身安全,但排泄物的气味、扰人的吠叫声,的确影响了其他住户的居住品质。一般来说,如果该物业有HOA, 住户可以透过相关管道提出抗议,并由该单位发出警告,或直接向违规者开罚。然而,如果邻居拒绝作出改善,住户们可以联合向法院提告,借此求偿。

私人滋扰求偿

如何证明 nuisance?首先,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邻居:

  • 损害其他住户的健康

  • 阻碍其他住户的公设使用权

  • 剥夺其他住户的生活品质

  • 造成危险源或火灾风险

  • 拒绝配合改善

住户们求偿范围,除了具体的损失之外,可另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禁令救济(injunctive relief),禁止被告再犯下同样的行为。

上述的名医与邻居纠纷案例,由于涉及人体伤害(personal injury),还可另外要求败诉方支付医疗费,因为受伤无法工作的薪资补偿,或痛苦与创伤赔偿(pain and suffering)。管不住自己的脾气,随便出手打人,所涉及的可能不止民事方面的求偿,甚者会惹上刑事官司,被检察官提起公诉,锒铛入狱。

结论

远水救不了近火,好邻居在生活中可以守望相助,恶邻居则令人退避三舍。美国民事诉讼,请咨询刘美芳律师,您最能信赖的加州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