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该如何区分?

在美国,尤其针对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都是极为常见的法律解决方式。调解和仲裁是被视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调解和仲裁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并按照预先商定好的规则进行的。

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mediation)来解决。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或者两者之间事先约定了仲裁條款,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仲裁(arbitration)来解决纠纷。看到这里,许多人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美国的仲裁和调解之间有什么区别?

比较仲裁和调解

从本质上讲,两者都是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和调解都可以从第三方的角度进行,从而使双方能够达成一个完全不同的解决方案。然而,当合约内嘱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时,必须透过中立的第三方进行仲裁,通常就不得以法院的司法程序解决纠紛,这也就意味着放弃了陪审团庭审的权利。

简单来说,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提供专业仲裁者,通过仲裁制度的法定程序,包括仲裁庭等,居中裁判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调解,是指在调解师的主持下,通过分析、评估、说服、教育等等方法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让步,从而达成协议。

仲裁通常适用于当事人曾经签下含有仲裁条款的合约,常见的包含国际仲裁、医疗行为同意书、电信方案服务合约、聘雇合同、房地产买卖纠纷等等。反观调解,举凡商业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施工出包、保险纠纷、名譽损失、车祸纠纷,甚至与家庭相关的婚姻调解,离婚调解、遗产调解,等等,都可以聘请私人调解师解决各类纠纷。

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该如何区分?

谁可以提供仲裁或调解

当事人如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仲裁者 arbitrator 大部份指派退休的法官或资深律师,这代表仲裁的专业性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证。一般来说,将由仲裁机构的案件经理人 Case Manager 负责协调安排。有些案件,会举办一场预审 preliminary hearing,使原被告皆有机会诉说各自立场,并提供相关讯息,使仲裁审理过程更加有效率。仲裁者和法官一样,必须听取证词、审阅证物,但没有法院那么严肃正式。

相形之下,调解师 mediator 可由各行各业中,出类拔粹的专业人士担任,例如退休或临时法官、资深律师、历任高等法院司法人员、著名院校教授、或资深企业主。调解并不像仲裁如此制式化。调解师宛如和事佬,职责在于了解争执点所在,促进两造达成和解,但可以不须审阅证物证词,也不须针对案件做出裁决。调解师并非法官,目的不在于判断是非对错。

原被告双方,对于自己的仲裁者或调解师皆拥有选择权,可利用机构所提供的名单,从中选择最合适的人选。

仲裁或调解费用

仲裁要求的案件陈述书、搜证、出庭备询等等,各项程序均可委托一位民事诉讼律师代劳。费用方面,有些机构会要求原告须负责预缴一笔申请费。而被告当然也可提出反诉,但相对必须自行负担另一笔申请费。除此之外,一般仲裁机构还要求原被告双方,都须支付案件服务费或其它行政费用,仲裁者的钟点费则另计。

在多数情况下,仲裁可省下宝贵时间,避免法院诉讼常见的繁琐公文来往,以及复杂的司法程序。原被告均可提供各自的人证、物证,甚至请求仲裁者亲至现场勘察。这将使得仲裁过程比起一般诉讼,更显人性化。

再来谈谈调解的费用。在一般情况下,调解比起仲裁,成本可能较低。这种成本差异会因为许多因素而发生变化,比如调解的时间长短和地点、调解师的资格、争议事项的复杂程度、案件涉及的金额、案件本身的类型、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偏好。当事人可以出于自身实际的经济状况,加以衡量。

原被告可以合资聘请同一位调解师,通常都以钟点计费,而其负责安排调解的机构可能会另外酌收一笔行政费用。

结论

总的来说,虽然仲裁与调解,依个案不同各有利弊,不失为一种省时、简化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处理民事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