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上流传一则笑话,某甲在美国遇及民事诉讼,被人一状告上加州
法官的职权
一般人广泛认为,法官有如智慧的所罗门王,只负责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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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法庭,并促进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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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要求激动的原被告双方维持秩序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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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下 trial 最终审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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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trial 最终审判、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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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原被告双方提供的专家证人,是否符合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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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原被告欲提供的证据,可否列為正式的呈堂证据
撤换法官
进行到一半的民事案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撤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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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诉讼程序具有争议的证据事实,私下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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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过去曾担任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或曾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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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诉讼标的,或与一方当事人,
有经济利益关系。
只要具备合宜的理由,怀疑法官违背了以上任何一条法律,
结论
回到刚才那则笑话,倘若有人胆敢贿赂法官,后果为何?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刘美芳律师事务所Castleton Law Group
17800 Castleton Street, Suite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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