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和前妻正在打离婚官司,为了分财产的问题,爱人一夕变成仇人,兵戎相见。
他们婚内住的房子,是叶家父母馈赠给下一代的礼物。当时的叶太太,对这栋旧房子嫌弃不已,要求全面翻新。叶先生被吵的心烦,只好答应下来,但他的信用不好,为了筹措装修费,向银行申请重新融资这栋房子。当时以太太的名义拿到贷款,然而过了几年,两人膝下无子,貌合神离,太太提出离婚的要求,先生同意了。
本来他们打算往协议离婚的方向进行,但前妻透过律师,主张拿到房产现值的一半,同时索要配偶赡养费。之前,贷款一下来,她就把工作给辞了,全靠叶先生的存款过日子。现在申请离婚,前妻要求分到一半的财产,叶先生大喊不公。
整件事的症结点在于,这栋房子当初并非夫妻合资一同买下,而属于叶先生的父母,后来转赠给儿子,媳妇一分钱也不曾付过。叶家人为了房子的事,心急如焚,对方能如愿得到房子至少一半的价值吗?
夫妻共同财产
在加州办理离婚,双方在财产的属性界定有所争议,离婚官司可能耗时费力。一般来说,仅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个别财产是不需要均分的。夫妻婚后工作各自所赚得的薪资,或累积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用来支付房贷或房价增值的部份,其中有一半属于对方所有。反之,倘若支付房贷的资金出自于婚前收入,将被视为个人资产,可能有机会把钱讨回来。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财产必须公平的处置,但债务的部分也需要均分。倘若有房贷尚未缴清,或有积欠的税金、保险费、装修费等等,也必须纳入婚姻财产分配的计算当中。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与分别财产,常有混淆在一起的可能,例如父母赠与房产,或资助儿子支付房贷,倘若他们作证这些只是赠与儿子一人,只要法官采信,而媳妇也无法提出公婆有意同时赠予给她的证据,那么这些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儿子的个人资产。
父母在一开始赠与儿子金钱时,超过特定金额,应依法向国税局申报,使赠与的事实无懈可击。若是因为媳妇的信用状况较佳,只能以她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不得不将房产登记在媳妇名下,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以正确的方法登记房产,预防媳妇脱产。
结论
诸如此类的财产分割问题,如若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就必须透过法院介入,进行裁决。离婚注意事项,或离婚诉讼程序相关疑问,请咨询最权威的加州离婚律师,刘美芳律师事务所。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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