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申请离婚,将传票递交给配偶,为开启离婚程序的第一步。然而,配偶一直避不见面,该怎么办呢?
住在洛杉矶郡的杰克,心有戚戚焉。他和妻子罗丝的婚姻刚步入第五年,本应携手走完一辈子,然而婚后的杰克一直闷闷不乐,压抑了许久。原来,杰克当初为了少奋斗二十年,才会和罗丝在一起,他以为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其实不然。如今,他终于鼓足勇气,向妻子提出分手。
隔天,罗丝心碎之下,径自搬了出去,接下来宛如凭空消失,和杰克断了联系。杰克猜想她回娘家了,他请专人把离婚传票送上门,按门铃却始终无人回应。杰克只好亲自出马,日夜在娘家附近留守。
大半个月下来,无人出入这栋豪宅,杰克只好转向邻居和亲友打听。岳父岳母似乎没有搬家的迹象,也没人清楚罗丝的行踪,难道这一家人出国了?杰克无计可施,本想采用公告离婚,把妻子当成失踪人口好了,但听说过程既耗时又费力。此时好消息传来,脸书上终于出现罗丝在海边景点打卡的消息,杰克立刻驱车前往,可惜扑了个空。接下来几周,罗丝又陆续在不同的景点打卡。
杰克总算勾起回忆,这不都是他们从前约会的地方?杰克决定四处寻访,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被他找到罗丝,只见她落寞的坐在户外咖啡厅。杰克心软了,手里紧握着那份发皱了的离婚文件,迟疑了几秒。不行,他必须跟她离婚。锁定目标后,杰克以跑百米的速度狂奔而去,罗丝被吓了好大一跳,还来不及回应,一叠文件就这么硬被塞到她手中。杰克扬长而去。
回去以后,杰克像是打赢了一场胜争,庆幸自己当机立断。然而,从律师那里来了消息,由于杰克声称是由自己的朋友将离婚传票交付给女主角,实际上却是由杰克本人送达,这完全违反了法院的规定,所以一切必须重来。杰克简直当场吐血,他请朋友在送达证明上签名作伪证,固然有错,但罗丝刻意避不见面,这样他们岂不是永远离不了婚?
送达离婚传票
根据美国加州家庭法规定,一旦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接下来的动作,就是必须将填好的离婚申请书(Petition)、离婚传票(Summons)、以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达给配偶。一般而言,最直接的送达程序为经由中立的第三方,而非离婚申请者本人,将文件亲手交给回应方。第三方的身份,可以是专业的法律送件人、亲戚朋友、或任何一位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成人。
收到传票之后,对方有三十天的期限可以做出回应。有些夫妻即便打算离婚,关系没有破裂,既然条件都谈好了,那么只需由其中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在送达离婚传票后,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做出法律上的回应,而经由 default judgment 的方式办理。
伪造送达证明
回应方收到专人送达的离婚文件时,不须签收,而是由第三方送件人在法定的送达证明表格(Proof of Service of Summons)上面,填写正确的内容,包含所送达之文件、确切送达时间及地点、送件人联络方式等讯息。此人必须签名保证,如有任何不实,将甘受伪证罪(perjury)之罚则。透过这份送达证明文件,才能证明回应方已正式收到传票,如此一来,法院接下来要求的离婚程序,才可继续推进。
故事中的杰克,确实有找到妻子罗丝本人,也当场把离婚文件交付到她手中,但他明明知道送件人必须是一位中立的第三方,为了蒙混过关,他竟然拜托朋友充当名义上的送件人,请朋友在送达证明表格上签名。这不仅陷朋友于不义,犯下伪证罪,更因此耽误了案件的进度。
至于罗丝,她妄想只要一日不收下离婚传票,就可以多留住丈夫一日,这么作确实也不可取。杰克在遍寻不着妻子的情况下,最好采取正规的送达方式,例如公告离婚,方为良策。此外,即便配偶人在国外,申请方也应遵行国际送达的特定程序,千万不可偷鸡不着蚀把米。
结论
递交离婚传票这件事,有时可能困难重重,好似谍对谍,令人疲惫不堪。有关离婚诉讼程序,请咨询资深加州离婚律师,刘美芳律师事务所。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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