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富豪仙逝,七年停棺之谜

台湾房地产百亿大亨蔡城,一生处事低调,可惜2009年遇上车祸,意外离世,自此大体竟被安放在自家一楼灵堂,停棺了整整七年,引发附近住户长期不安。早年蔡城娶了两房,如今人不在了,后代子孙为了遗产继承问题,缠讼不断。

大房控诉二房掌控家族财产,二房则反击所有资产都是合法继承。双方僵持不下,连丧事都谈不拢,才会将老爷子「供奉」在灵堂,迟迟不下葬。想必,这是蔡城一生富贵,始料未及的下场。倘若他在生前留下遗愿,兴许可以避免这种凄凉的结局。

美国加州有位独居的老父亲早年丧偶,唯一的儿子不成材,父子俩早断绝了来往。老父亲退休后,独居在名下的老宅中,平时也鲜少与分散在外地的亲友们联系。

后来,老父亲因病撒手人寰,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人没了,儿子才终于现身,第一件事竟是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他火急火燎的向法院开启了遗产认证程序。同时,院方要求家属尽快为往生者安排殡葬事宜。在没能正式继承遗产之前,儿子连为父亲买一块墓地都舍不得,竟然选择火化遗体,再把骨灰撒入大海,说什么只要思念父亲,去海边眺望便得了。

然而,这完全违背了老父亲的想法,他曾和亲友提及,希望按照家乡的殡葬习俗,将来能选择土葬。一切只怪他自己,生前没有设立信托或遗嘱,明确交代身后事。在此类文件中,父亲可以指定将老宅和财产留给谁,例如属意的亲友,或慈善机构。更重要的是,他可以事先指定期望的安葬仪式。

安葬方式

当我们离开人世间,躯壳已腐朽无用,但总希望有个长眠之处。有人会预先购买墓地,好让后人祭祀,有人希望采取「环保自然葬」,例如树葬、花葬、或海葬。无论作出的选择为何,书面指定的安葬方式(burial instructions),较能清楚的表达个人意愿。

一般来说,可以把安葬指示放在生前信托(Living Trust)文件中,或在预立医疗决定书(Advanced Healthcare Directive)给予指示。根据法规,所指定的信托管理人,或医疗决定委托人,必须执行当事人的具体意愿,即便他们违抗指示,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然而,万一没有预先留下书面的安葬指示,加州法律规定,将由以下亲人代为作出决定,前提是他们必须具有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顺序如下:

(1) 配偶;

(2) 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其他近亲。

加州遗产认证

前述的台湾富商蔡城,换作在加州,若能在生前设立信托和遗嘱,结局将会有所不同。由于没有明确的交代遗愿,家人因争夺继承权而引发遗产诉讼,乃至殃及逝者本人,无法好好的入土为安。

以加州遗产法而论,没有信托或遗嘱,会让遗产继承变得复杂,通常必须经由法院认证(Probate),才能按照特定的顺序,将财产分配给法定遗产继承人,这些包括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其他近亲等等。以上亲属若没有人在世,遗产将分配给远亲,若没有半个亲戚,遗产将被充公,归州政府所有。

结论

肉体的消亡在所难免,顺应逝者的心意,使灵魂得到安息,更是家人应尽的本分。遗产继承纠纷,请咨询最权威的加州遗产律师,刘美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