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家底要摸清,離婚分產有信心

最近的一出新聞在華人圈引爆熱議,據說華人世界永遠的女神林青霞要離婚了。有消息說對方給出20億港幣的分手費,兩人就此各奔西東,實在令人唏噓。名人離婚分家,大多出手闊綽,圖保全名聲,可是很多普通人離婚卻姿勢難看,什麼瞞天過海,暗渡陳倉,只為千方百計阻止對方 “瓜分蛋糕”。下面來講一講怎樣在離婚案過程中通過調查令(Subpoena)查清家底,爭取屬於自己的那份“蛋糕”。

 

杜鵑和劉鎖楠曾是大學同學,由此結緣為夫妻。之後鎖楠得到一個留美念碩博的機會,於是杜鵑也跟了過來。七年寒窗,鎖楠獲得了美國名校的計算機博士學位以及在高科技企業供職的機會。發展幾年之後,他又和搭檔開始創業,專攻GPS定位技術,業務很是繁忙。

 

而這麼多年來,杜鵑為了輔佐先生學業事業,棄己所長只為相夫教女,對先生事業所知甚少。至於鎖楠則憑藉技術優勢,使公司迅速發展,甚至獲得很多風險資本的青睞。於是他開始飄飄然了,借各地出差之際,四處留情,“彩旗飄飄”。直到有一天杜鵑從手機短信上發現痕跡,追問之下,雙方終於戰爭爆發。杜鵑一怒之下起訴離婚,準備帶兩個女兒另過。

 

離婚程序剛開展之際,律師僅經過粗略調查,就發現鎖楠的經濟狀況極為複雜,不僅開了十幾家公司,有數十個銀行賬號,且原先就職的高科技公司還有分手費和股票期權。對此杜鵑是一臉茫然,一問三不知。她原以為的家底只是夫妻共同購買的兩套住宅,先生開辦的公司,以及一些養老金。這下她慌了神,這鋪天蓋地的資料,是要如何下手查個底朝天?

 

調查階段(Discovery)是離婚案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環節,旨在摸清雙方資產的真實情況。和很多人以為的不一樣,這個階段主要由雙方主導,除非必要法庭並不介入。調查方法有很多,其中一個很有力的手段是向第三方發出調查令(Subpoena)。

 

調查令是我方向第三方的人或機構發出的一份正式法律文件,要求其提供指定的資料信息。第三方通常是銀行、投資機構、雇主等等。調查令通常由兩份表格及相關附件組成。至於要求提供資料的範圍,則可根據自己掌握的以及對方提供的各類信息來圈定,例如銀行的對賬單,存款單,或雇主出的薪資,分紅等等。

 

接下來,第三方通常會在一兩個月內提供資料。這些資料有時會多達幾百頁甚至數千頁,需要律師花費大量時間來查閱。

 

如果資訊過於複雜,那麼這時律師就需要法務會計(Forensic Accountant)的協助來進一步分析整理,尋找蛛絲馬跡。這可是一個耗時耗力的工作,當事人需要有耐心才是。

 

此案經過律師及會計師對調取的資料進行大力分析,鎖楠的資產全貌也浮出水面。至此杜鵑是心中有“數”,在和對方談離婚和解條件時底氣十足,最終獲得了滿意的結果。

 

其實夫妻共組家庭,也好比經營一家公司。雖說大多數家庭男主外女主內,但不等於一方可一手遮天,屏蔽信息,使得配偶對家庭重要資產信息都蒙在鼓裡。但話又說回來,賢內助也要積極參與到對方工作生活中去,把握好主動權,也就能更好的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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