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期,小珊和珍珍同班同系、情同姐妹,索性当起室友,快乐的共同生活了几年。毕业后,由于工作的关系,她们分隔两地,但从未间断联系。十多年后,小珊原本有个论及婚嫁的男友,为了某些因素,两人分手了。同为轻熟女的珍珍,一直没有遇上真命天子,她想换个环境,也许才能遇上对的人。
要搬到哪里好呢?珍珍想起好友小珊,而小珊仿佛心有灵犀,给珍珍发了问候贴图。好闺蜜一见面,就有聊不完的话题,聊着聊着,她们决定合资买房,既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又能赶上投资买房的风潮。由于两人有同住的经验,在生活细节上很少有摩擦,兴趣爱好也一致,简直就是天赐的最佳室友。
更幸运的是,珍珍在新职场邂逅了一位好对象,热恋中的她经常把男友带回家过夜,到最后男友几乎住进家里。而室友小珊,从原本的衷心祝福,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这栋房子是两个女生合资买下的,所有费用,包含买菜水电瓦斯,都是五五分帐。别说珍珍和男友总待在客厅秀恩爱,让小珊尴尬不已,更气人的,是那个男人好吃懒做,一毛钱也舍不得出。小珊和珍珍为此不知吵了多少次。
自此,好友之间产生了嫌隙,加上珍珍男友煽风点火,珍珍最终决定和小珊「拆伙」,把房子卖了,一拍两散。问题是,小珊却以最近景气低迷,房产价格不好为由,拒绝卖房。再加上之前装修房屋的开销,到现在还没有算清楚,何需急于一时。
沟通未果,珍珍一气之下,和男友即刻打包行李,搬了出去,但这只是暴风雨前夕的宁静。一阵子过后,小珊收到传票,是珍珍向法院申请开启的民事诉讼,提告昔日好友欺诈、侵占、不当得利。原本能够自行解决的房产分割问题,瞬间被升级为不可原谅的滔天大罪,小珊该如何应对?
财产分割诉讼
财产分割(partition action)在加州来说,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程序,针对财产的使用权或管理权,倘若在共同拥有者之间,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财产进行强制分割或出售。以房地产为例,通常须以 tenancy in common 的方式登记,并且没有签过约束分割财产事宜的相关协议。
一旦开启程序,法院在决定是否允许分割之前,必须确定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假设有人反对出售,法院可以提供让反对方买断 (buy out)共同拥有者份额的选项。法院也可以判定,必须出售该房产,然后再根据每个人的所有权比例进行分割,前提是必须先减去税金或维修费用等开支。共同所有者可以报销自付的开销,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记录,处理这些报销可能相对耗时费力。
为了确保公允的市场价值,法院通常会指派一位中立的裁判员(referee)来进行评估。将裁判员的报告纳入考量,以及任何一方提出的异议后,法院将作出最终判决(final judgment)。一旦裁定财产必须进行出售,所得款项将按规定进行分配。
房产分割争议
在房产分割的过程中,普遍遇见的争议包括,每个人对于自己能拿到的份额比例,意见不一。例如,有人认为自己投资在装修房子的时间比别人多,即使钱出的比较少,也应该为所付出的劳力,得到回报。房产持有人在外面欠下债务,房子被放上留置权(lien),在法院处理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就必须将债权人列为首要支付对象,才能顺利分割房产。
法院诉讼的程序既复杂又漫长,有时透过庭外私人调解(mediation),较能更快解决问题。故事中的珍珍,把欺诈、侵占、不当得利,这些法律字眼放在诉状当中,并不见得是明智之举。只要开启财产分割民事程序,即可解决两造之间的矛盾,又何苦将别人看作是假想敌,处处刁难。
结论
所谓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一位真心的好友,在顺境的时候与你同乐,也会在逆境的时候拉你一把,阻止你走向黑暗的深渊。美国房产纠纷,请咨询刘美芳律师,您最能信赖的加州民事律师。
刘美芳律师,加州西南法学院法学博士,1986年起于美国加州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历经多年执业淬炼,精通商业、民事、婚姻、遗产法律诉讼,服务范围扩及尔湾、洛杉矶、河滨市、圣贝纳迪诺地区(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刘律师执业之馀,不遗馀力为社会贡献,97至01年期间连续四年被甄选为加州律师公会常务委员。曾任职洛杉矶地检处,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调庭官,帮助无数缠讼多年的案件取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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