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租約名堂多,明察秋毫勿草簽

華人都愛做些買賣來發揮其商業頭腦,而在美國進行商業活動,通常會需要租用辦公場所、倉儲或其他商業物業。簽訂商業租約往往是企業經營的第一步。一份細緻嚴謹的租約不僅可以避免可能的糾紛,有利企業發展,甚至還可以規避經濟上的風險。那麼在承租前需要了解哪些事項才能避免合同不利於己方呢?商業租約冗長繁瑣,名堂多多,很多人居然在沒有理解重要條款情況下就草草簽字,日後遇到狀況才懊悔不已。這裡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商業物業租約的問題。

鄺士奇兩年前開了一家網絡購物商店,還同時在其他大型網購平台上開設賬戶,銷售各類日用商品。通常他看準哪個產品熱銷就從中國大陸批量進貨,所以產品的範圍很廣。為了節省經費,辦公就在家裡,庫存就堆在自家車庫。看到這兩年來的銷售成績很不錯,士奇琢磨著要擴大經營。自家的車庫顯然是吸納不了那麼多庫存了,所以他一直在想是否要租間倉庫,另外還可以把辦公室也搬過去。

於是他開始打探起倉庫租賃的行情。看了一圈後,比較中意的是洛杉磯東部地區,那裡物流發達,鐵路公路機場都很齊全。先是電話諮詢,後來索性去實地考察,發現競爭居然很激烈。看來看去,總算是被他找到一家,稍微攀談了一下,感覺房東人很不錯,租金也合適。

正要準備簽約了,房東遞上來一份租賃合同,乍一看不像是很多人使用的標準合約,還挺簡單。不過一上來就要求簽約必須至少五年,期間不能轉租,租金可能隨時上調,並且還需要有擔保人簽字才行。粗略看了一下,士奇感到無從下手,對商業租賃他基本上是什麼都不懂,心想著趕緊簽下來,就拿回家讓家人幫忙簽字做保。不料家人一旁提醒他,簽那麼久的合同,不找個律師過過目,放心得下嗎?他心想也是,於是來到律師樓諮詢。這一看下來,問題還確實不少。

Commercial Lease,即商業租約,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物業租賃事宜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協議,也即以物業租賃為標的的契約。雖然市場上大都使用標準租約範本,但這不是硬性規定。重要的是業主和租戶應確保雙方簽署前充分協商,租約不違反法律,並滿足各自的要求。 此外,看商業物業租約特別要注意這幾點:一是要確定自己要做的生意是屬於租約允許的範圍;二是看租約是否可以相對容易地續租或轉讓;三是看租約上對租金漲幅的約定,例如何時加租,漲幅比例或金額等等。

本案中,律師先大致瀏覽了一下房東提供的合同,馬上就發現了三大問題。問題一是關於租金問題。合同上的租金上漲費用比例不明確。合同上對此含糊其辭,只是由房東說了算,至於是按面積比例還是按固定比例計算,都不明確。

問題二是轉租的嚴苛限制。若士奇的公司因為各種原因,需要把租約轉讓給其他人,在這份合同下是不允許的。要知道承租人應該盡可能的在租約中加入“房東不得不合理的限制轉租”條款,這樣,萬一生意不理想,還可以轉租來減少經濟損失。

問題三是關於物業改造及維修問題沒有確切說明。士奇租這個倉庫主要是用來囤貨,那些貨架及設施很可能需要加裝、改裝、維修等等,這與普通的修繕不同,具體細節都不甚明確。

在律師的介入下,雙方又重新磋商,這才把各個細節落實到位,重新起草了一份完善的租約。

很多商戶並沒有意識到商業租約可能面臨的風險,以為和居住房租約差不多,這種想法要不得。要知道商業租賃很不一樣,雙方的權益全部受租賃合同的制約。而且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出租方出具,容易傾向於保護出租方利益。此外,很多細節處大家都喜歡用口頭協議,這往往是引發糾紛的衝突點,所以任何協議都應當落在紙上。一上來毫無經驗的租賃者,確實很難避開陷阱,倘若被一紙不利的協議所束縛,實在是很虧。所以專業事務就應交由專業律師來處理,不應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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